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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农房怎么处理?农业部鼓励闲置农房提供创业场所、发展农家乐

发布时间:2018-03-13 来源: 中工招商网 808

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乡村振兴和农业转型”记者会。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农村闲置农房是一笔宝贵资源,城里人到农村创业发展,对利用闲置农房有需求,而盘活利用闲置农房也能给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按照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国将探索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所有权、资质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农业部也鼓励通过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农房,例如提供创业场所,有的地方发展农村旅游农家乐,这个方面这几年中央已经部署了在3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会在总结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复制和推广。

韩长赋还指出,按照现有政策法规,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子,因为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取得本村宅基地使用权。

案例:

浙江绍兴上虞闲置农房成农民摇钱树

2月28日上午8时,四明山脚下的绍兴上虞区下管镇管梁村还笼罩在清晨的薄雾中,穿村而过的鹿溪两岸,却已热闹起来。

70岁的村民徐再青从山上下来,肩上挑着一捆柴禾,手里拎了几颗毛笋。绕过村办公楼,他顺手将柴禾丢进斜坡上的杂物房里。两个儿子外出工作后,老伴也跟着进了城,徐再青便独自留在村中,守着几处老房子,还有15亩山林、3亩农田。眼前3间破败的杂物房几近废弃。

刚转身,徐再青就遇上了赶早上班的村支书桑明华:“书记,年前说好的钱,啥时候发呀?”桑明华乐呵呵地掏出手机说:“等过了正月十五,项目就要动工,那时就发钱了!这不,今天刚联系了设计单位来村里。”

春节前,徐再青和其他村民一起,与村农宅经营服务站签订租赁合同,将3间杂物房以每年每间1200元的价格流转给服务站。“合同签了15年,一下子可以拿到5.4万元。”说起这笔买卖,徐再青的脸上笑出了褶子。他没想到,房塌屋漏、连堆放柴草都勉强的柴房农舍,如今竟然成了一棵“摇钱树”。

虞南山区是上虞闲置农房最集中的区域。以下管镇为例,近三分之一农户外出务工,很多家庭仅留老人在村中。经摸排,全镇共有闲置农房436间、26530平方米,其中管梁村就有闲置房屋137间、8963平方米。

“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我们开展试点,激活这些闲置农房。”下管镇镇长沈璐说,若能把这些沉睡的资源激活,不仅能增加农民收入,还能吸引更多资金、项目、人才进入农村,推动民宿、农家乐等新业态发展,进而激活闲置农地、闲置劳动力,甚至带动时令果蔬等农产品的销售。

如今,下管镇10个村都建立了农宅经营服务站,负责流转租赁闲置农房,并统一对外招租。徐再青等租出去的10间闲置农房,就将由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打造成民宿经营。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1月,绍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将用3年时间,吸引一百亿元社会资本,实施一千个改造项目,激活一万幢农村住房。到2020年,绍兴将建立基本完善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农民人均住房财产性收入增加40%以上。

“等民宿建好、城里人进村,我们打算把溪边的空地租给他们种,到时候,你帮他们照看,还能有一笔收入呢!”桑明华说着自己的计划。“对啊,城里人喜欢吃土特产,到时咱山上的竹笋,也能卖不少钱呢。”看着鹿溪两岸的青山绿水,徐再青分明已经闻到了春天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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