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用地招商平台,免费、专业、一站式服务!

找资讯
当前位置: 中工招商网 > 土地首页 > 土地指南 > 土地动态 > 新版《扬州市公租房保障实施办法》将出台!增加租赁补贴方式

新版《扬州市公租房保障实施办法》将出台!增加租赁补贴方式

发布时间:2018-03-13 来源: 中工招商网 744

从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一份涵盖了公租房保障方式、标准、管理等多方面的《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面向社会征询意见,这是扬州市首次出台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实施办法。

公租房项目实施8年来 已惠及21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

“从2011年实施公租房保障开始,我们已经为2100余户家庭提供了公租房保障。”扬州市房管局住保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正尽可能地为住房保障困难群体提供着帮助。

尽管公租房已经带来了很多实惠,但在具体实施及发挥相应作用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改善空间。“目前公租房的制度设计还需要细化,既要兼顾家庭长租的需要,又要实行严格的退出制度,以保证应保尽保。另外还要给承租人赋权,尤其是要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大力发展公租房,一方面可以新建,另一方面可以把市场上的存量房利用起来,加大货币补贴的力度。

记者从这份征求意见稿上看到,我市多部门将进行联动与分工,保证《办法》可实施、能落地。“我们将负责牵头政策制定、业务指导、部分审核等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信息,做好住房保障家庭资产收入核查认定指导工作。市国土、物价、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住房保障家庭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租金及相关补贴标准确定、经费保障等工作。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照事权财权责任划分,负责本区域或职责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和管理工作。”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首次引入租赁补贴方式 与实物配租只能二选一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政府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等方式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人员提供的政策性住房救助。”市房管局住保处介绍,《办法》首次明确了将租赁补贴方式纳入到保障范围内,让住房困难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也更便于后期管理。“两种方式不得同时享受。”

记者了解到,关于租金标准,《办法》中是这样明确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主要面向市区城市低保(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政府提供房源供其承租,房源建筑面积60左右,保障家庭按照建筑面积0.75元//月标准缴纳租金。

当然,如果不考虑租公租房,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人员)也可以在市场自主租房,政府也会按照保障对象经济状况不同实行分档梯度保障。

《办法》中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按照低保(特困职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别补贴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90%、80%、50%,1-2人户保障建筑面积50,3人及以上户保障建筑面积65;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补贴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30%,人均保障建筑面积20。

对于公租房的房源,《办法》中也给出了意见,“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市国土部门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

明确分配和退出机制 租房家庭须参加年审 不符合条件的停止保障

公租房是国家实施的一项住房民生工程,但是在后期或多或少地会面临着租金收缴难、退出难的弊病。为此,《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年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视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相关部门将停止保障。保障家庭(人员)在年审时应当诚信申报家庭人口、住房面积、经济状况等变动情况,符合条件的继续保障,家庭困难程度变化的按照梯度调整保障方式,不符合条件的停止保障。”

在分配上,需要注意的是,市区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等工作由市房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江都区范围内由江都区政府负责;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功能区自行负责。

弄虚作假者将录入诚信档案 5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

如果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条件及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将如何处理?“将由相关部门录入诚信档案,退回骗申的公共租赁住房和相关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任何形式住房保障。”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为申请家庭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主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而对于市、区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范围内,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可参照制定本地实施办法。

附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一页):

12

返回列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