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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出台“降成本新10条” 工业用地改为“分年租赁”

发布时间:2017-05-16 来源: 江淮晨报 1026

        5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近期出台“降成本新10条”,再为企业减负。其中,实行工业用地由一次性出让方式改为分年租赁方式,每年使企业减少成本107.9亿元,这是本次政策最大亮点。

  每年可为企业 “减负”千亿元

  省经信委主任牛弩韬介绍,去年6月13日,我省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人工成本、降低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成本、降低用能用地成本、降低物流成本六个方面提出20项降成本的具体举措,受到企业普遍欢迎,政策落实情况较好,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各项降税减费政策(含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每年可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约790亿元。

  “此次政策是在去年‘降成本20条’政策的基础上,研究推出的一批新政策。”牛弩韬介绍说,“‘降成本新10条’与国家最新政策全面对接,和去年的‘降成本20条’相互补充,使得政策体系更加完备。”

  牛弩韬表示,初步估算,这次“降成本新10条”每年将减免或缓缴实体经济成本220亿元左右,加上去年6月份我省出台的《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降成本20条”)文件实施,每年可为我省企业降成本1000亿元左右。

  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据介绍,“降成本10条”政策把降低垄断性行业价格和收费方面作为重点,并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方面继续加大力度。

  其中,“降成本10条”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列出免征、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政府性基金9项,明确降低商标注册收费标准50%,确保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降成本10条”还吸纳了省人社厅的意见,增加了稳岗补贴条款。返还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由按年发放改为按月发放,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降成本10条”主要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将国内植物检疫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这一条国家有规定,但执行力度有差别,文件作了重申和强调。

  工业用地改为“分年租赁”

  “降成本10条”还在企业融资成本、用能成本、交通运输成本、土地成本等方面提出优惠政策。其中,在用电、用气等垄断性行业方面,提出了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免收电价计费模式、诚信企业按旬结算电费等。同时提出,实行大用户直供气和阶梯气价,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加强输配价格监管。

  交通运输成本进一步降低。相关优惠政策从高速公路拓展到普通收费公路,对普通公路提出加大联网收费建设力度,对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车通行享受8.5折优惠。

  目前我省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推进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实行工业用地由一次性出让方式改为分年租赁方式,每年使企业减少成本107.9亿元,这是本次政策最大亮点。

  将建立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

  据介绍,我省还将建立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制定综合平台管理办法,形成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将中央、省及各市、县惠企减负政策,以及“3+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简政放权服务清单和国家涉企保证金清单纳入平台,形成惠企减负政策数据库,供企业查询。

  省政府对各地、各部门制定和落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各市、省有关部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综合考核内容。提出建立举报查处制度,接受企业实时举报,有利于各项降成本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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