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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在全国20多个省市展开

发布时间:2014-05-06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3547
  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近日发布的《中国与以色列科技创新合作年度报告2014》显示,中国已经成为以色列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和全球第三大贸易伙伴。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已经在全国20多个省市展开,主要集中在京津、珠三角、山东、福建等东部沿海省份,产业园已逐渐成为中以科技合作落地的重要载体。

  据了解,中以建交以来,两国科技合作顺利度过培育和孵化阶段。2010年,中以签署了《中国政府和以色列政府关于促进产业研究和开发的技术创新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政府鼓励两国企业开展面向新产品、新工艺的技术研发合作及面向全球市场的产业化合作,并由相关部门以合作项目支持方式执行。自此,中以科技创新合作进入加速期,科技合作日益频繁,并逐渐呈现井喷。

  值得关注的是,产业园已逐渐成为中以科技合作落地的重要载体。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尝试以产业集群为导向,根据地区产业特色打造中以科技合作产业园区。目前,比较典型的有聚焦于生命科学的江苏常州医疗器械国际创新园,聚焦于水技术的广东东莞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聚焦于软件与IT领域的中关村(000931,股吧)软件园和聚焦于微波产业的福建泉州中以微波产业园。此外,还有正在规划的广州中以生命科技园等。

  虽然近年来中以科技创新合作渐入佳境,但未来仍面临许多挑战。

  首先,中以双从文化到商务仍需长期磨合。其次,中以双方合作方式有限,需求难以匹配。目前,中以企业合作仍然以技术引入和本地化研发为主,并没有深入到以色列技术研发与创新体系中。从深层次看,制约中以双方合作的因素在于中以双方企业尚未形成合作共识,仅是利用互补优势促进合作,国际化发展思路亟待拓展。

  此外,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体系薄弱,中方国际化合作服务力量亟待在学习中成长。在中以科技创新合作中,中国企业往往是与以色列驻华服务企业进行对接,在这些以色列服务机构的帮助下促成技术配对与合作,包括以色列的风险投资公司、孵化器与技术转移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协会、商会等。而中方国际化服务机构相对缺乏,平台还有待建设,造成中方企业与以色列企业对接比较被动。

  未来中以双方将如何形成更高层次战略合作共识、携手将中以两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向国际化舞台,携手开创中以创新合作新时代?

  《中国与以色列科技创新合作年度报告2014》建议,一是共筑以科技园区为核心的创新全球化合作平台。积极争取两国政府对中以合作园区的发展支持。二是共建中以创新合作协同网络。积极促成中以两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的自由联盟,鼓励中国及以色列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研究机构及科技服务机构等率先组建国际创新联盟,并适当吸纳国内优秀企业和研究机构加入。三是共同增进科技前沿基础研究。直接对接以色列创新源头,准确选择、有力推动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关联的前沿研究、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合作。促成国内重点创新企业、高校院所的优势学科与以色列顶尖院所三方共同成立联合创新中心或联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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