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用地招商平台,免费、专业、一站式服务!

找资讯
当前位置: 中工招商网 > 土地首页 > 土地指南 > 土地问答 > 江门市在广东省首创土地确权确地(份额)到户 带来了哪些好处?

江门市在广东省首创土地确权确地(份额)到户 带来了哪些好处?

发布时间:2017-03-28 来源: 中工招商网 806

“恭喜你们成为首批领证的人!”3月23日,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举办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仪式,省委农办调研员杨叶飞、省农业厅调研员许晓斌,市、区领导梁许赞、文彦、黄锐楼出席仪式,来自该镇南安村的18个农户从他们手中接过证书,笑逐颜开。

新会区是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及省进一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试点。作为江门市首个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并颁证的区(市),15万户农业人口将陆续分批领证,“新会经验”也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推广。

全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

争取6月底前实现颁证达90%

颁证仪式上,睦洲镇镇长陈振平及该镇南安村支部书记梁瑞文分别介绍了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经验;同时,区长文彦代表区政府向11个镇(街)颁发了证书样本,由各镇(街)依法自行开展辖区颁证工作。

“我们之所以选择在睦洲镇进行颁证仪式,是因为睦洲镇是我区第一个100%完成确权任务的镇,也是第一个100%解决‘出嫁女’问题和‘小调整’问题的镇,更是确权效果最好的一个镇。希望睦洲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再接再厉,继续探索更多有益经验。”新会区副区长黄锐楼表示,新会区将严格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加快颁证进度和进一步完善确权颁证的各项后续工作,争取6月底前实现颁证达90%的目标。

据介绍,新会区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该区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以区长担任组长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工作指引、《新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按照“关键要彻底,确实权、颁铁证、存好档,不留后遗症”的要求,采取“试点—总结—扩大试点—全面铺开”的实施路径,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破解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形成新会特色的改革亮点和经验,“确权确地(份额)到户”农村土地确权模式还得到省领导的高度肯定。

“确权确地(份额)到户,新会此举在全省属于首创。同时,新会严格落实15年确权期限,实现了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同步进行。”新会区副区长黄锐楼表示,新会建立了“两田制”确权方式,即对农户家庭承包的“口粮田”实行确权确地到户;对一直由集体统筹经营的“经济田”,实行确权确地(份额)到户,并完善委托手续,继续由集体统筹经营,农民按份额获取土地收益。

截至2月底,新会区已制定确权方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678个(占应确权的95.0%);已进行指界后张榜公示的面积435115亩,涉及地块167676块,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

江门进入全面颁证阶段

农村土地确权的进度和质量位居全省第三

此次颁证,标志着新会区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江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也进入全面颁证阶段。

有证在手,村民才敢放开手脚大胆干。目前,江门市71个镇(街)共1158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占应确权的95.46%;完成实测耕地面积233.45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102.7%,农村土地确权进度和质量位居全省第三。

市农业局经管科科长肖军介绍,到本月底,江门市其他市(区)将进行第一批颁证,届时三区四市将完成第一批共878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证工作。今年年底前,要确保完成确权颁证达70%,力争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该项工作。

下一步,江门市将继续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统筹组织,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确权颁证70%,力争201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兑现新模式,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平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让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在促进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拉动放大效应,让农村土地确权红利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先进典型

南安村,定地定权定心

确权后,农户更有信心发展种植项目

喜庆的红本本、还有自家地块的四至图(场地定位图)、家庭所有成员的名字和身份证信息……这是新会区农村土地“二代身份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意味着长达3年的新会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此项工作完成后,有关土地权属不清、耕地碎片化、经营权套着“紧箍咒”等棘手问题将迎刃而解,近43万亩农村土地财富将从沉睡中被唤醒。

2016年底召开的基层治理工作座谈会上,江门市委书记林应武提出,要大力推广“新会确权经验”。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广东省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谭砚文教授等专家学者对新会土地确权工作给予的评价是:“新会确权经验稳定了承包权,搞活了经营权,实化了所有权,在全国都是一个亮点。”

“我村曾是新会区软弱涣散村和睦洲镇的重点难点村,村情民意比较复杂,也曾发生群体性事件,主要原因大部分是与土地有关。”不过,“一听说村里搞土地确权,经营期可到2029年底,告别5年一次小调整,几位在外打工的乡亲在2014年年底纷纷回乡,拿地搞生态农业,一口气从同村兄弟手上签了15年的合同,流转价格在本镇算是最高的一例。”睦洲镇南安村党总支部书记梁瑞文2014年上任恰逢土地确权工作开始推进,南安村乘着春风放开手脚干,面貌发生了大变化。

“确权后农村承包地流动顺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南安村党总支部书记梁瑞文说,确权确地到户后,该村189户村民将302亩“口粮田”委托村集体流转,发包给大耕户进行农业生产,流转价格从900元/亩提高到1500元/亩,而且每5年租金递增20%。去年,在睦洲大道沿线,南安村利用方便的交通和区位优势,集体统一流转的地块招商引入了11个承包户,引导发展现代休闲生态旅游农业,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梁瑞文说,通过核实地籍信息、厘清权属关系、完善登记档案,特别是明确确权期限至2029年,解决了农村土地5年“小调整”问题;而且颁证到户后,农户有证在手,有了依据,达到了“定地、定权、定心”的目的。南安村在确权到户的同时,由群众按照自身意愿,对“经济田”和部分不愿自己耕种的“口粮田”委托集体统一对外发包,实现了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同步进行。“我村共流转土地615.5亩,占耕地面积的78%,其中流入种养大户205亩,占总数的26%。”

“我家一共3亩多地,之前一直担心土地承包到期。”41岁的吴金明,兄弟俩加上各自配偶子女及父母共九人,以家庭方式承包了四块地,成为种植大户,利用本地土地确权、乡村旅游等优势,“明大叔农场”开始远近闻名;之前,吴金明承包的土地是每5年调整一次,而他家种的葡萄等要3年才能“小产”,“大产”时土地就到期了,“现在有15年,我就很有信心,农业项目也敢放手搞。”

吴金明首批获颁证,作为受益者之一,他信心满满,“我的农场种植了多个品种的葡萄和无花果,还有新会柑,今年夏天将参与村里举行的水果节”;同时,作为南安村帮扶项目牵头人,他率先与南安村贫困户梁润友签订帮扶协议书,通过相应的扶助措施,2016年,帮扶对象家庭总收入达34730元,实现脱贫。

“依法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于维护我村农民合法权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村内矛盾隐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梁瑞文说,自2014年6月,南安村作为新会区土地确权工作试点村,扎实开展土地确权各项工作。除了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实行“两田制”确权方式,针对该村个别地块存在的历史问题,南安村还积极与签订合同的经营者协商,最终统一了期限、价格等,与其他地块实现了一致,避免了因不统一而引起的群众意见和不稳定因素。南安村已完成资料归档工作,顺理成章成为第一批领证的村。

稳定了承包权,就是让农民吃了发展事业的定心丸,同时,也是稳定了人心。如今的南安村,从曾经干群关系紧张、问题频发的“难安村”,转变成了“示范村”。2016年底,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调研组一行到南安村考察,认为该村结合当地特色,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连片休闲农业,提高了村集体和村民的收入,这一模式值得推广。

“新会”经验

搞活经营权,村集体经济收入涨起来

实化所有权,逾万出嫁女身份获确认

唤醒农村“沉睡的财富”,是土地确权的根本意义。2013年,新会纳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和全省试点县(区)后,把土地确权工作作为农综改革的重中之重来抓。面对近43万亩需要确权的土地,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接地气”,因地制宜,符合54万农业人口的实际需要?

新会区副区长黄锐楼说,在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上,新会区立足一直以来实行的农户家庭承包和集体统筹经营并行的实际,探索建立了“两田制”确权方式,延续并规范了群众普遍认可的土地经营模式,获得农户广泛支持。

在确权中,农村“出嫁女”“农耕户”等特殊群体因权益受损,极易引发矛盾纠纷,为此,新会区出台指引,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规则,有效保障各类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理顺承包地承包期小调整问题,使群众普遍接受法定的确权期限,实现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同步进行,有效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给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

明确“两田制”确权方式

在新会,2004年取消农业税前,由于耕种收入低、农转非以及村民进城、出国等原因,导致部分农田无人耕种。为解决农田丢荒和完成粮食任务,村集体对部分土地实行统筹经营和公开发包,逐步形成农户家庭承包“口粮田”和集体统筹经营“经济田”并行格局。

“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一定要尊重历史,科学确权。”新会区农林局副局长陈伟军说,新会区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听取农民意见的基础上,立足“口粮田”和“经济田”并行的实际,明确了“两田制”确权方式。即对农户家庭承包的“口粮田”,实行确权确地到户;对一直由集体统筹经营的“经济田”,实行确权确地(份额)到户,并按民主程序完善委托手续,继续由集体统筹经营,农民按份额获得土地收益。

经过试推以及实践证明,“两田制”确权方式延续并规范了群众普遍认可的土地经营模式。首先,通过对“经济田”实施确地(份额)到户,由集体统一流转,保持规模化经营现状,避免重新细分造成新的土地碎片化。其次,对“口粮田”由农民根据自身意愿,委托村委会统一发包;或由村委会居间协调、监督,村民集体与商户签订流转合同;或由村民自发整合流转。通过“一村一策”,灵活有效地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为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司前镇雅山村东边村民小组现有农户40多户,人口总数200多人,耕地面积80亩,其中责任田71亩、“经济田”9亩。由于确权前土地分布零散,农户多用于自行耕种作物或各自发包之用。在土地确权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至2029年后,大大改变了东边村民小组土地碎片化的问题,避免土地撂荒,进一步激活土地资本潜能。

2016年3月,大耕户关英扬在东边村民小组承包了连片农田开发生态景观特色农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清晰的前提下,经村民协商同意,通过土地流转将雅山村东边村民小组责任田及“经济田”一共80亩集中发包。连片发包价格由原来的350元/亩·年,提高至800元/亩·年流转给关英扬,每年收益达6万多元,村民每年增加收入3万多元。

古井镇文楼村,总户籍人口4100多人,通过土地确权,200多户农户将家庭承包的“口粮田”750多亩委托村集体流转,流转价格为1100元/亩·年,比土地确权前的350元/亩·年,增值了750元/亩·年,年户均增收超过2700元。

双水镇楼墩村有400亩“口粮田”委托集体统一发包,发包价格由原来的400元/亩·年提高至1300元/亩·年,增值900元/亩·年,400亩每年共增收36万元。

土地确权工作,犹如一股强劲的春风,激活了一池春水,新会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12893元/年提高至2016年的17096元/年,增长32.6%。

1万多出嫁女权益有保障

在土地纠纷问题中,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是老生常谈,同时也是土地确权工作中的拦路虎。受农村“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的传统观念和认为“村内分红的人多了,人均分红就少了”现实利益的影响,不少村民不赞成出嫁女享受土地承包权的权益。

新会共有出嫁女1万多人,当中多数人都与土地确权工作有关。如何解决这个群体的权益问题?2015年,《新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意见》明确了出嫁女应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实施起来并非一帆风顺。

“刚开始,多数村民不赞成出嫁女享受土地承包权的权益。为此,我们三步走:第一,统一处理意见,明确了出嫁女是村集体经济成员,依法享有其合法权益,明确了其权益是法律明文保障的,并不需要村集体组织任何形式的表决通过,将出嫁女在专项工作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作为基本原则、工作底线执行。第二,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利用‘一村居一律师’平台,通过顾问律师为村民进行专项普法教育。第三,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个别村组的不依法行为。”

睦洲镇副镇长何仕权表示,“有的村仍坚持己见,接到投诉后,我们迅速开展工作,一边安排人员向出嫁女代表讲解有关保障出嫁女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政策精神,另一边通过约谈和落户走访等形式对该村村民小组长进行政策解读和普法教育,使其认识到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全镇全面落实政策要求,让出嫁女及其子女享有其他村民同样的权益”。

睦洲镇出嫁女及其子女有1300多人,土地权益问题全部落实到位,各项数据进度均排在全区前列。

崖门镇洞南村11个村民小组中,有7个村小组对出嫁女享有与村民同等待遇十分抗拒,该镇妇联积极介入,多次组织村妇女主任和村民小组长宣传动员,研究方案,使村民由消极变为积极。目前,该村50多名出嫁女已确认成员身份。

目前,新会区出嫁女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出嫁女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权益)9703人,占出嫁女人数69%,未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未享有任何权益)4410人,占31%。如今,近万名出嫁女和本村村民一样,享有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参加集体生产、参与集体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权利。

“三年的土地确权工作对新会带来的影响和变化是,一是理顺了农村土地权属关系;二是化解了一批农村突出矛盾纠纷;三是提升了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利用水平;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五是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黄锐楼表示,总体而言,土地确权工作为新会农村的发展建设,提供详尽信息,提升土地监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参与宏观调控提供支撑,有效发挥土地登记成果资料的积极作用。

返回列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