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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真的毫无意义,对农民没有任何好处?

发布时间:2017-03-21 来源: 中工招商网 852

近年来,“确权”这个词对于农民来说并不陌生,甚至是除了农产品价格涨跌之外最牵动农民神经的字眼儿。耕地是经济来源,宅基地是安身立命之本。

随着“三权分置”等政策的出台,老百姓逐渐明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为自家耕地办理了“身份证”,便于以后外出打工,还可以通过入股、出租、转包等方式流转土地获取双重收益。老百姓费解的是,农村宅基地为什么要确权,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先来理一理宅基地的特点:

1.只有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只享有使用权,没有继承权。

2.流转范围小。不同于农用地,宅基地流转范围仅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3.一户一宅,不得超占。《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综上,老百姓的问题来了:

有人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之后有助于规范土地流转,宅基地流转范围局限,确不确权影响不大,甚至多此一举。

有人说,宅基地确权又不会改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征地拆迁依旧由不得我们。

还有人说,为了孩子教育,在外村购置一套房子,花了钱,确权却确不到自己名下,不是凭空添堵?

宅基地确权真的毫无意义,对农民没有任何好处? 其实还是有不同声音的。

声音一:确权就是为了流转,不确权签不了合约。

这位朋友还是很有见地的。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集体土地确权颁证自然包括宅基地确权。

声音二:现在确权就是为了以后流通打基础,作准备。社会发展这么快,打通城乡界限,宅基地自由流转,现在不允许不代表今后不会实现。

这位说的也不无道理。《土地管理法》修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村土地有望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更加落实宅基地用益物权,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专家已经提出应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

声音三:宅基地确权,至少证明房子是自己的!至于以后卖不卖,自己说了算。

有人也许不同意,以前不是有宅基证和房屋使用权证吗,难道老证没有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内容,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均已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除西藏的部分市、县外,都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

另外,实际中,农村很多地区宅基地手续并不完善,要么只有宅基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要么两者都没有,此次确权也是为了明确宅基地的权属关系,解决相关纠纷。

声音四:确权了,以后再有人强拆,那么就有证据打官司了。

近年来随着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试行等各种利好政策出台,农村宅基地越来越值钱的观念直入人心,事实上有人分析,宅基地最值钱的地方就表现在拆迁补偿上。具有完善的权证证明是获得应有补偿的基础与保障。

除了以上这些好处之外,宅基地确权也是为了保护农用地,规范建设用地合理规划,遏制农村乱用农地盖房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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