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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与越南国企初步达成合作 收购NIC20%股权

发布时间:2017-03-15 来源:观点地产网 900

  3月14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CFLD INVESTMENT 26 PTE.LTD.(“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与TN公司(越南信义集团)及NIC公司在新加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经越南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批准,NIC公司可开发Phu Thanh–Long Tan区域(以下简称“PTLT区域”)及其扩建区和芽庄项目,PTLT区域土地面积为722.97公顷,扩建区土地面积为86.22公顷,芽庄项目土地面积为132公顷(以下合称“项目用地”)。

  2.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TN公司、NIC公司拟按照本协议通过六家项目开发公司在六年内分六期投资开发项目用地,即1-6期地块。

  3.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将根据本协议以及后续的股权买卖协议收购由TN公司持有的NIC公司20%股份,购买总对价由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和TN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在签署本协议后将支付1,650万美元到以其名义开立的托管账户里,作为收购对价的保证金。

  4.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与TN公司应促使华夏幸福越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与NIC公司签署运营公司服务协议,据此,运营公司将向NIC提供独家产业新城服务,包括1-6期地块的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城市开发推广及招商引资服务、综合管理服务、代表NIC公司进行重大交易或投标等,服务费按照服务实际成本加成15%计算。

  5.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和NIC公司就1-6期各期地块分别合资设立开发公司,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和NIC公司分别持有每家开发公司80%及20%股本(其中华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持股80%)。每家开发公司注册资本应根据1-6期地块每期地块价格确定,NIC公司和开发公司应签署以1-6期地块每期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协议,载明第1-6期地块每期地块的价值及其他事项。如果NIC公司作为出资的第1-6期地块任何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高于NIC对该开发公司的出资金额(即各开发公司注册资本的20%),开发公司应向NIC退还相应地块的价值与NIC应对开发公司出资部分的差额。

  华夏幸福表示,越南是公司拓展海外业务最重要的市场之一。本协议是公司结合本身的业务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后,与合作伙伴探索而得的崭新合作模式。协议的签署代表着公司在越南的产业新城业务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表明公司为实践“全球产业新城的引领者”的愿景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新媒体了解,本投资合作协议为华夏幸福与越南信义集团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的后续进展,所载内容为协议各方目前初步达成的合作模式,进一步合作细节各方将于本《投资合作协议》签署后与交易各方进行进一步商谈。

  此前的2016年9月19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宣布,与越南信义集团签署谅解备忘录,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据新媒体查阅谅解备忘录显示,信义集团此前由国家直接授权/指定管理和利用东西贡城区942公顷和同奈省安科产业区823公顷土地,双方表示愿意就目标区域的开发合作形成战略伙伴关系,建设一座产业新城。

  双方应诚信协商,在考虑税务、法律以及其它因素后确定合作模式。合作模式可包括但不限于合资、共同开发和扩大投资范围等。

  资料显示,TIN NGHIA CORPORATION(越南信义集团)是一家根据越南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为越南国有股份公司,成立于1989年,目前旗下拥有独资与合资企业24家。

  NHON TRACH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简称“NIC公司”),一家根据越南法律成立的公司,主要股东为TN公司及胡志明市发展股份商业银行,TN公司目前持有NIC公司51.52%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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