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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四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将调整

发布时间:2017-02-10 来源:福州新闻网 486

  7日,海都记者获悉,2月27日上午,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举行调整四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业内人士表示,3月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据了解,届时将邀请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工作人员、企业代表、村委会负责人及群众代表等30人参加。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调整四城区征地补偿标准,背景是从3月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况,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比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二类区37750元/亩,比如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三类区36750元/亩,比如连江县、罗源县;四类区35750元/亩,比如闽清县、永泰县。

  据了解,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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