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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自贸区总体方案正在制定 履行程序后外公布

发布时间:2017-01-1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717

    19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就媒体关心的自贸试验区问题作出回应。

  日前,报道称新一批自贸试验区挂牌临近,新的一批复制推广经验也将很快公布。自贸试验区新一轮复制推广经验将率先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广。有媒体提问该报道是否属实?

  就此问题,孙继文表示,2016年8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等7个省市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目前,商务部正在会同7个省市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抓紧提出新设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和总体方案建议,履行批准程序后及时对外公布。

  他指出,自贸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已经向全国复制推广多批共计114项改革试点经验,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深入总结评估改革试点经验,成熟一批推广一批,推动形成改革成果共享,开放成效普惠的良好局面。

  孙继文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先行作用,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不仅具备相应基础、条件、平台、体系、抓手,而且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也契合了国家级开发区自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需要。为此,商务工作会明确提出,要把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作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首要任务。将指导推动各开发区主动探索、打造制度创新高地,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建成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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