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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将启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12-21 来源:城市商报 572

  今年4月,相城区启动集中供热管网项目,将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212台,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煤炭消费量9万吨,减排烟尘7450吨、氮氧化物4740吨、二氧化硫9550吨,大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协调会上获悉,苏州将启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两减六治三提升”中,“两减”即“减煤”和“减化”“;六治”为治理太湖水环境、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治理环境隐患;“三提升”为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和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近年来,全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的情况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明显改善。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为了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质量、更加有效地防控环境风险、更加有力地规范环境秩序,苏州将启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根据方案,在未来4年内,苏州将在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治理太湖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治理黑臭水体及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隐患等11个重点领域采取各项举措,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实践,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向绿色循环低碳转变,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更加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趋系统完整,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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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举措:首先是压减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数量,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对所有耗煤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沿江地区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
  其次,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第三,削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削减钢铁产能,取缔地条钢等非法钢铁生产企业。
  第四,扩大天然气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全力支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积极稳妥地利用区外来电。
  B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举措:苏州将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
  开展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严格执行低端落后化工产能淘汰的地方产业政策。实施沿江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方案,落实“一企一策”,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要求。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实施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到2017年底,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两区以外(化工集中区和工业集中区)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关停并转。到2018年底,完成长江沿岸重点规划区域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
  禁止园区外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化工项目;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只能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不得新建、改建化工项目。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
  企业要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2018年底前,对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基础设施差、环境防护距离拆迁不到位、老百姓投诉多的化工园区,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C治理太湖水环境
  举措:到2020年,太湖湖体(苏州辖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II 类,总磷达到III类,总氮达到V类。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淀山湖(江苏辖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继续保持或优于III类,总磷达到Ⅳ类,总氮达到Ⅴ类,富营养状态进一步趋好。阳澄湖水质进一步改善。
  持续降低环湖一级保护区(吴江、吴中、高新、相城)、望虞河沿线地区(张家港、常熟、相城)、省界区域(昆山、吴江、太仓)工业污染负荷,制定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幅削减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产能和企业数量。增加区域水环境补偿断面,将总氮指标纳入补偿因子,全面提高补偿标准,制定、实施《苏州市阳澄湖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2017年底前,将太湖一级保护区建成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太湖流域率先实现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
  D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举措: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市区完成生活垃圾处置“6+2”工程建设。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实现苏州市区、所辖市建成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全市全面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全市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共享,提高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E治理黑臭水体及城乡生活污水
  举措:到2018年,各地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各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到2017年,实现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全市城乡黑臭河道疏浚一遍。
  F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举措:以畜禽养殖为重点,切实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
  以饮用水源地、太湖、阳澄湖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国考市考断面周边地区、城镇建成区等环境敏感脆弱地区为重点,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168家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
  G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举措: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省批化工园区的泄漏检测及修复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已建油气回收装置确保稳定运行。出台淘汰高污染车辆的政策措施,加快淘汰一批高污染车辆。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H治理环境隐患
  举措:全面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管,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清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规范沿江危化品码头运行管理,严禁新增危化品码头。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退二进三”污染土地监管和治理修复,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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