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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修订)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29 来源:安徽省政府网 825

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复函》(发改地区〔2016〕1628号)要求,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修订)》(皖政〔2016〕100号)。现将示范区规划(修订)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示范区规划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2010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这是全国首个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题的区域战略规划,也是我省首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区域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至2015年。示范区设立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强力推进规划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围绕规划目标,协同配合,扎实做好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过6年多的建设发展,示范区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生态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探索产业承接新途径、优化产业分工格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打造皖江示范区升级版,促进我省产业承接和转型发展。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2015年3月,我省启动示范区规划修订工作。同年11月,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修订)》,函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7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复函,充分肯定了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将规划展期至2020年,并要求按照修订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省政府印发并组织实施。10月21日,省政府正式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修订)》。

二、示范区规划修订的主要内容

在保持原规划篇章结构的基础上,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充分衔接了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及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对有关章节进行适当修订。

在规划展期方面,规划明确展期至2020年,远景目标展望至2025年。

在指导思想方面,规划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规划突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等新要求,努力把皖江城市带建设成为产业实力雄厚、资源利用集约、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在战略定位方面,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对战略定位作了适当的优化调整:一是合作发展的先行区,二是系统推进改革创新的核心区,三是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四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五是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

在发展目标方面,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示范区整体实力大幅提升,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优化,社会文明和谐,人民生活富裕,带动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带,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充分衔接我省“十三五”规划目标基础上,通过科学测算,提出了2020年规划指标目标值。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指标体系,新增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到位资金、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进出口总额、细颗粒物(PM2.5)等4项指标。

在重点章节方面,规划作了相应调整:一是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有关要求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增强要素集聚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密切示范区各市经济、技术、文化联系,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城市功能合理分工。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加快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内在品质。二是关于产业承接发展重点,规划强调要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瞄准国内外迫切需要转移的产业,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三是关于产业创新升级,规划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要求,强调要围绕产业承接发展重点,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强化技术创新要素支撑,促进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融合,支持合肥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四是关于基础设施支撑,规划根据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要求,提出要加快皖江城市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构建与沪苏浙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引江济淮航运工程。五是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按照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承接产业转移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在生态建设方面,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六是关于区域联动发展,规划强调要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区域合作,全面融入长三角,加强与沪苏浙全面合作,推动一体化发展,加强与其他地区联动发展,带动安徽整体协调发展。七是关于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保障,规划要求要用好用足先行先试权,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继续给予示范区必要的政策支持,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八是关于专栏设置,规划结合示范区建设实际,对部分专栏及其中的一些重大项目进行了补充调整。

三、示范区规划修订的重大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皖江示范区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示范区规划进行修订,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促进示范区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形成东中西协调互动、共同发展新格局,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

深入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国内外产业转移新趋势,探索建立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的客观需要;深入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是更好地发挥皖江城市带综合优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徽转型发展的现实要求;深入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是加快中部地区崛起,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深入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拓展我国对外开放新空间,保持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四、加强示范区规划(修订)的组织实施

示范区各市、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再上新水平,同时,抓住规划展期的契机,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新一轮皖江示范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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