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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旧城区综合改造提升 已完成任务总量的80%

发布时间:2016-10-27 来源:中国吉林网 943

26日,记者从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以来,长春市强化推进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作,配套实施了“煤改气”、“小锅炉房撤并”、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这些易产生扬尘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给市民的正常生活及城市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进入秋冬季后,城市环境压力进一步增大。

为此,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严格管控要求,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完善管控措施,联合联动应对,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长春市今年全面启动了省市联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实施了“1+6”治理模式,“1”就是一个总体目标,“6”就是在工业减排、刚性压煤、有效降尘、限行控车、整治油烟、治理秸秆6个重点领域集中发力,确保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燃煤锅炉是长春市城区冬季的主要污染源。长春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分期分批强制全面淘汰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含燃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设施)。列支12亿资金用于淘汰小锅炉补贴,各区财政也积极落实配套资金。

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最新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到10月25日,长春市城区空气质量比上年同期明显改善,空气优良天数是248天,比上年同期增加40天,优良率提高13.1%,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10下降了35.5%,PM2.5下降了27.3%。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15日

长春市建委将停止办理道路挖掘审批

为确保入冬前完成道路的挖掘和复原,长春市建委要求已完成的管线施工区域及时抓紧复原,对不能正常复原的道路要简易修复。

长春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9日,共审批道路挖掘申请378件,这些批件集中审批的主要原因都是涉及小锅炉撤并、燃气、二次供水和架空线落地等管线改造民生工程。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15日,长春市建委将停止办理道路挖掘审批。经过地下管网改造后的城市道路在3年至5年内将不再进行道路挖掘审批。

长春市建委还对建筑施工环境开展全面整治工作,对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对大面积施工中可能产生的扬尘污染,要求增设滤网,对沙石等物料进行覆盖,工程残土要及时清运。大气扬尘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发起年底前淘汰黄标车的冲刺攻坚

年底前全部完成115个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长春市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对老旧城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已完成旧城改造任务总量的80%左右。

到10月13日,已改造各类地下危旧管网407公里,推进79公里架空管线入地;年度计划打造的39条示范街路开工率87%,221条规范街路开工率87%;对重点街路、重点区域楼体立面进行整饰,清理各类私自设置的防盗栏、构筑物等楼体附着物,增加艺术色彩,提升建筑品位,整饰楼体8354栋;在打通城市微循环中,全市组织了大规模的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共拆除违法建筑12911处、80万平方米,已打通微循环道路253条,共38944米。

加强应急管控措施

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日前《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按此要求,全市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全部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迅速反应、处置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指挥体系,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情况,及时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内,所有燃煤供热企业全部使用洁净煤,实施机动车限行、禁行,减少或停止建筑施工作业,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强化生活污染源管控。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以上,最大限度地减缓重污染天气的影响。

增加道路除尘降尘作业频次

为减少扬尘污染,长春市市容局增加了道路除尘降尘作业频次,目前快速路、76条主要街路、20个广场实现三天完成一个清洗地面循环;520条次要街路、6个广场实现十天完成一个清洗地面循环。环卫工人人工对重点区域、路段和商圈开展“夜保”作业,实现全天候道路除尘降尘作业;延长“夜扫”时间至23时,主要商圈做到24小时不间断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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