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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类型)及厂房过户应交多少税费

发布时间:2016-10-19 来源:中工招商网 2453
      应交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具体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7号)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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