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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抛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1 来源:中工招商网 657

井研县乌抛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乌抛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2016年乌抛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经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乌抛乡党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井研县乌抛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乌抛乡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6〕64号)和县农业局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方式、标准

(一)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

(三)补贴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

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面积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两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各村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组干部和农户如实上报补贴面积,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6月8日前上报乡政府,乡政府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局核实,待县农业局上报县政府审定后的面积作为今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三、资金拨付

根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县政府审定后的补贴面积计算每亩补贴金额,再按审定后的补贴面积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四、兑付时间

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6月30日前通过“一折(卡)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且时间紧,各村要加强领导,组织村两委班子扎实落实好相关政策,做好兑付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村要采取会议、广播等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户,让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同时加强各村组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落实培训,明确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具体要求,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补贴信息管理。各村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补贴资金发放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开展监督检查。乡上将根据工作开展的进程,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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