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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基金的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14-08-14 来源:中工招商网 892
    地产私募基金(或称: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对所选定项目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充分考虑退出方式,以及如果不能按时退出,将采取何种措施保障资金能够安全收回。基金管理公司将根据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安全的退出方式,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后执行。地产私募基金退出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五种:

 

    (1)在资本市场出售股票:这种方式针对基金对拟上市地产公司的投资。

 

    (2)地产投资项目清算:以股东身份参与投资某地产项目,项目建成销售后,基金根据投资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并分配利润。

 

    (3)原股东承诺回购:基金在投资之初即和原股东签订协议,确定回购方式(譬如回购时间和回购价格),这是基金退出项目常见的一种形式。

 

    (4)企业间兼并收购:在有收购意向的第三方和被投资企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基金实现退出。

 

    (5)通过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退出:譬如, 在约定期限内能够上市,则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期限内不能上市,则由原股东按照每年约定回报对基金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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