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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已于9月1日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2016-09-14 来源:报 602

  2016年东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已于9月1日正式执行,该标准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记者了解到,三类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均有大幅度提高。其中,一类标准上升幅度最大,调至18640元/平方米(含)。另外,引人注目的是,长安镇被列入三类镇街。

  一类标准提高7534元/㎡

  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2016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全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街(园区)划分为三类标准:一类标准为低于18640元/平方米(含);二类标准为低于12350元/平方米(含);三类标准为低于9163元/平方米(含)。

  据了解,2015年东莞一、二、三类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分别是低于11106元/平方米(含)、7854元/平方米(含)、5943元/平方米(含)。相比之下,一类价格标准调整幅度最大,提升了7534元/平方米;二类标准则提升了4496元/平方米;三类提升幅度最小,约为3220元/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该标准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一二类镇街数量有所减少

  与此同时,一二三类区域的划分也进行了调整。从区域调整来看,大岭山和樟木头上升为一类标准镇区;而三类镇区则增加了石碣、常平、横沥、长安、中堂、石排、东坑、企石、茶山等9个镇。

  记者梳理材料发现,多个镇街发生明显变化,变化最大的应属长安镇。合富辉煌(中国)东莞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长安镇新房供应量极少,今年只有几套签约,且是低价的回迁房及早期低价成交补签,签约价格较低,所以被列入了三类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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