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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16-07-06 来源:南方日报 3831

  深圳又向虚高的药价开刀,通过降低采购价格降低药价。7月1日,《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要求,从本月起,全市公立医院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实现药品采购总费用降低30%以上。争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

  此次改革试点有何亮点?市民又会得到哪些实惠?5日,深圳卫计委医改办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据介绍,去年深圳所有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费用接近79亿元,如果实现试点改革目标,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费用一年将至少减少20亿,而市民用药的价格也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1.“团购”组织议价 降低采购成本

  实现药品采购总费用同比降低30%以上

  根据《方案》,药品集团采购的模式为委托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以下简称“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全市公立医院临床常用药品的统一采购工作,实施“带量采购”,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谈判议价,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方案》提出,此次通过集团采购改革试点的目标有四个:一是要让药品供应价格明显降低,试点期内,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二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下降到27%以内。三是让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和临床用药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要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药品供应保障更加市场化、规模化、智能化和阳光化。

  【解读】深圳市医改办处长李创介绍,目前深圳的公立医院通过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药品采购,但省平台中标药品数量上万种,而全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仅1000多种。由于可选择用药范围广,不仅造成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分散,而且给医药代表搞变相促销留下了巨大空间。此外,全省各医疗机构在省交易平台上单独下单采购,每月竞价一次,造成单次采购量分散,难以形成“量价挂钩、以量控价”的议价谈判动力。由于药交中心是第三方平台,本身不是药企,也没有议价动力。而药品价格是一种市场行为,医院是市场主体,应该参与药品价格谈判,通过市场竞争让药价回归合理水平。

  李创透露,2015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费用接近79亿元,如果能实现下降30%以上这个目标,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费用一年将至少减少20亿元。

  2.限定最高总费 实行“打包”采购

  “打包”采购费达公立医院采购总额80%以上

  统一的药品“团购”模式会是怎样呢?按照《方案》,试点药品集团采购首先要建立统一采购平台,组织全市公立医院在一个平台上集中采购,提高采购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其次,制定全市公立医院《集团采购目录》(下称《目录》),适度降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品规,提高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在试点期间,《目录》内的药品采购费用达到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额的80%以上,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目录》的品种覆盖范围。暂未纳入《目录》的药品,由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采购,但必须在市药品管理平台上备案。

  各公立医院按年度报送采购量,并承诺购足预期采购量的80%及以上。集中采购总量后,集团采购组织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实行集团采购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只有一个价,即采购价(含配送价),也是医院药品的“卖出价”。

  【解读】 “这次药品集团采购改革是一场完全市场化的改革。”李创说,药品“团购”由政府定规则、医院定需求、专家定质量、市场定价格,并尊重医院、医生和市民的用药习惯。实行第三方专业化采购,进行总额控制。选择一家药企作为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是因为药企具有药品经营资质和实践经验,更全面掌握医药市场动态,且能参与药价谈判,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同时,将全市公立医院一年需要采购的所有药品“打包”后,统一交由其采购,并限定最高采购总费用。

  集团采购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试点工作。李创表示,改革已经启动,预计7月底可以完成配套方案制定、集团采购组织遴选等准备工作,并启动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

  ■焦点

  1、药品采购总费用降低30%以上,合理吗?

  答:此次邀请药科大学等专业机构对深圳药品采购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深圳乃至广东省药品采购价格比较低,但是比国际水平高,药价还存在虚高部分,经过测算分析,总的采购费用降价30%是合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深圳已经实施药品“零加成”政策,也就是什么价买进什么价卖出,因此,随着采购价格的降低,市民用药的价格也会降低。不过,并不是让所有药品都降低30%,有的药品价格不一定会降低,而有的降幅可能会超过30%。

  2、采购价格降低后,如何保障采购质量?

  答:在质量监管方面,一是由专家定质量,尊重医生和市民的用药习惯。要求集团采购组织在遴选药品品牌时,应兼顾不同质量层次药品,并充分听取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二是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对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药品,不得列入《集团采购目录》。三是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医院不得再购入其生产经营的药品。四是运用药品临床应用大数据,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保障质量好、价格实惠的药品得到优先采购和使用。

  在药品保障供应方面,目录应覆盖低价药,如供应不及时可到省平台采购,还要明确赔偿责任。如果集团采购组织所供应的药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对公立医院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的,由集团采购组织全额赔偿。

  3、“团购”组织由哪家药企担任?如何防止垄断?

  答:目前还没有确定药企名单。将制定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明确集团采购组织的基本条件、遴选程序、工作职责、运营规范和监督措施,成立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遴选委员会,开展遴选。

  选择标准是该组织要有药品生产经验,能实现对《目录》进行全品种供应保障,且具有经济实力、防风险能力和仓储能力。

  集团采购组织不得直接参与《集团采购目录》内药品生产和配送服务。

  如采购组织未能按照约定实现药品价格降幅目标,可终止其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遴选。

  ■声音

  医院:应建立廉价药保障供应机制

  “这个改革是一个创新,但能否取得好的效果还得观望。”对于这次药品“团购”改革试点工作,深圳一家公立医院院长认为是一件好事,药品统一集团采购会使药品价格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对于老百姓来说有好处,而且医院也已经实行药品“零加成”了,不影响医院的收入。此外,集中采购药品,药监和卫生部门对药品不良反应和风险的监控也更加容易。

  “如果这个模式做好了,利大于弊。”该院长说,“如果做不好,会影响临床用药。”他所担心的“做不好”,主要是对药品供应的担忧,“个别品种可能会缺货,尤其是一些效果好但又不赚钱的药品可能会没有。”该院长说,目前一些廉价药在国家定价和生产成本间已经没有差距,如果要再降低价格,可能会导致这些廉价药消失。因此,在他看来,政府与负责采购的企业要有协议,药品供应品种要建立一个保障机制,企业要拿出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保障老百姓需要的廉价药有充足供应。

  药企:创新型药企难有竞价空间

  此次深圳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对于药企来说,影响将是最大的。国裕医药在线CEO张小洋说,此次深圳药品采购价格的压缩比是目前国内最高的,相比较安徽、浙江平均降15%、福建平均降20%-30%,深圳创造了全国最低价的节奏。“降价的出发点非常好,是一件好事。”张小洋说,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问题。

  首先,把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交给一家医药企业,由药企主导药品采购,缺乏公开和透明性。而且全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也仅1000多种,相比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大大压缩了竞价企业,几家超大型的医药企业就可以把持供应渠道,创新型和新三板型的企业难有竞价空间,因为这些企业没有价格优势。

  其次,把降价作为采购的重要依据,尤其是降幅达到30%以上,一些特殊药、原研药基本上做不到的。“过分压低价格,会导致生产制造型企业生产动力不足,药厂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企业会去生产利润率比较高的产品,一些疗效好、价格又便宜的药没有企业生产,或者企业换一个包装,抬高价格销售。”张小洋说。

  再次,深圳此次是“带量采购”,所有公立医院药品进行“打包”,相当于一家医院进行采购,后续的流通和配送不成问题。对药企来说,若砍去30%的价格,除了生产环节压缩成本外,更多只能从流通和配送环节压缩成本。“这种模式只有在深圳才能做到,在广东乃至全国都难复制和推广。”张小洋说,深圳是量大了才有议价空间,而且由于医院集中在一个城市,流通和配送环节可压缩成本,而在一些采购量小又边远的区域,流通和配送环节的服务难以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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