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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于7月1日起15省市户籍人员可在锡换领补领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6-06-29 来源:中国江苏网 451

  长期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却还得回原籍办理,实在很不方便。昨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我市将于7月1日起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5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人口管理支队相关人士说,异地受理工作采取“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模式。上述15个省市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 户籍人员,可由申请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我市目前共设立了9个受理点。 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申请办 理。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我市户籍人员在上述15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 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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