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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未预售楼盘可申请调整商住比例

发布时间:2016-06-12 来源:楚天快报 1160

为着力化解商品房库存,扩大住房消费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近期,襄阳市《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调整商业建筑与住宅建筑比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布实施。《意见》规定,在满足条件下,未预售的商品住房,房企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套型结构;符合规划的,可调整商业建筑与住宅建筑比例(简称商住比)。

未预售楼盘可申请调整商住比

近年来,襄阳楼市发展迅猛,市区商品房、商铺的开发与城市发展速度不能完好地匹配。6月3日,襄阳市房管局邀请市规划局与部分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召开“化解房地产库存、调整商业建筑与住宅建筑比例”暨房地产市场分析会,就《意见》进行详细解读与研究。

会上,市规划局局长许晓林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在符合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停车位及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前提下,可申请调整未预售的商品住房套型结构,可申请调整商住比,减少商业建筑面积,增加住宅建筑面积,其商业建筑调整为住宅建筑的规模不得超过该项目原规划商业建筑规模的40%,具有城市功能性需求或位于重要景观节点处的用地,在满足城市功能和景观要求的情况下,可优化调整商住比。

7种情况不能调整商住比

据介绍,此次调整不能突破规划要求。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也只有一次调整商品房套型的机会,并且有7种情况是不能调整商住比的。

许晓林介绍,《意见》规定,市场外迁类项目;商住比调整不符合国家、地方政策及招商引资相关协议的项目;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功能定位要求的项目;已出让的商业用地项目,因商住比调整导致片区人口规模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商业建筑调整为住宅建筑后,不符合消防、建筑质量安全和相关规范的项目;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筑等7种情况不得调整商住比。

此举可促进楼市协调发展

《意见》的出台,将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也有利于襄阳楼市与城市发展更加匹配。不少房地产企业认为,此举有利于减少商铺供应量,为市场提供更为合适的住房,同时也会降低房企的经营负担。

襄阳新天地营销总监任锐认为,按照过去控规的要求,用地的指标上做了很多设计,但不一定百分之百跟市场需要相结合,有这么一个机会对已有的规定设计做相应的调整,可尽可能地使产品更好地贴合市场,顺应市场发展。

碧桂园襄阳项目负责人陈新航也认为,襄阳市场上面的商业产品比较多,实际上一方面带来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给开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政府在此时出台政策,不仅缓解了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也是对国家供给侧改革一个有力的推进。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商住比调整仅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商住比调整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商住比调整办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商住比调整。并且各项目商住比调整仅允许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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