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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门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874笔

发布时间:2016-04-08 来源:江门日报 481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江门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874笔,共计30.94亿元,同比2014年分别增长87.48%、108.39%。

  A 历年缴存额达270.8亿元

  报告显示,2015年江门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增加到7家,比2014年增加了1家;全年实缴单位4433家,比2014年增加了554家。截至2015年底,历年缴存总额达到272.8亿元,缴存余额为99.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5.65%。

  数据显示,2015年职工共提取住房公积金56.7万笔、38.23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7.78%,同比增长37.62%。截至2015年底,历年提取总额为173.29亿元,同比增长28.31%。

  此外,江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5年没有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也没有购买国债,结余资金存款为15.77亿元。截至2015年底,江门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为83.66%,比2015年初提高19.32%。

  B 适时调整贷款额度,提升职工购房热情

  从2015年4月1日起,江门降低了外地户口职工贷款的门槛,取消了外地户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的规定,外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从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2015年5月11日,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降低至2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从50%降低至30%。市区单个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两个或以上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其它各市单个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两个或以上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在江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家庭成员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不用提供租房发票就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江门一系列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极大地提升了职工的购房热情。2015年,江门共成交住宅489.22万平方米,同比上涨42%;成交套数为44032套,同比上涨42.8%。2015年,江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874笔,共计30.94亿元,同比2014年分别增长87.48%、108.39%。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幅远远超过同期住宅成交面积和套数的增幅。

  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511笔、118.75亿元,贷款余额为7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06%、35.24%,40.16%;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9.8%,比2015年初提高19.6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达到了13家。

  ★相关链接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4433家,实缴职工31.37万人,缴存额43.55亿元,当年新开户单位666家,新开户职工6.53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272.8亿元,缴存余额99.51亿元。

  (二)提取:2015年,职工共提取住房公积金56.7万笔、38.23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7.78%。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173.29亿元。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874笔,30.94亿元。江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30万元。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5年没有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3亿元,余额3.3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5年,没有购买国债。当年兑付国债0.1亿元,年末国债余额0.55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5.77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为83.66%。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5475.9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1290.8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804.1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351.26万元,其他支出3.4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5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185.1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75.6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60.52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94.4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748.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490.9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5年,管理费用支出115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33万元,公用经费80.55万元,专项经费521.89万元。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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