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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个农村快处快赔点启用 20分钟完成事故处理

发布时间:2016-03-02 来源:南宁在线 494

     2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获悉,广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横县服务站正式启动。今后,在广西横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上(高速公路除外) 08:00-18:00之间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机动车双方均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工机制。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横县服务站点中,南宁保险行业协会统筹协调保险公司派驻理赔人员集中办公,受理横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申请,办理车辆定责定损。南宁市横县交警大队派驻交通民警,对财产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进行损害赔偿调解。交通事故处理定责定损维修实现全流程“一站式”快处快赔快修服务。一般轻微损失事故20分钟内完成定责定损,材料齐全,承保公司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车主可选择在服务站快修,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

  据了解, 2013年9月1日,南宁启动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通过完善网点建设、强化快速撤离、推行微信快处以及强化宣传等手段,有效推动快处工作开展,对“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的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2015年,南宁市12个快赔点共处理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交通事故2.88万起,快速定损车辆5.8万辆,定损金额1473万元,覆盖城市轻微事故70%以上,成效显著,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可。

  》》》热点问题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进行处理?

  (一)各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向公安交警报警;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于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放置三角警示牌,相互查验当事各方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辆行驶证、保险凭证和记录联系方式,用照相机或手机对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进行拍照后开始撤离事故现场,共同前往事故地点附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三)对于经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调度引导后,因故不能在事故发生后即刻到快速理赔服务网点进行定责定损的事故当事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快速理赔服务网点进行定责定损。对于一方存在故意不配合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引导各方当事人进行事故调解和责任划分,由快速理赔服务网点驻点理赔查勘定损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车辆号牌、联系方式、保险单号、报案或报警号、事故情形、事故简述、损失情况、当事人责任等内容,认定各方事故责任,共同签名予以确认,并加盖快速理赔服务网点专用章作为有效索赔依据。

  (五)驻点查勘定损人员根据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及时对事故车辆的损失进行查勘定损,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定损单,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提供的理赔资料,要求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定责定损及理赔服务事项。

  二、哪些情形不适用快速理赔?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未投保交强险的;

  (二)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存在人员伤亡的;

  (八)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

  三、不符合快速处理机制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不符合快速处理机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向交警报警。

  四、符合快速处理情形的事故,当事人未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三款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五、哪些情形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未投保交强险的;

  (二)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存在人员伤亡的;

  (八)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

  六、交通事故如何办理理赔?

  (一)在快速理赔服务网点由驻点查勘定损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二)驻点查勘定损人员根据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及时对事故车辆的损失进行查勘定损,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定损单,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提供的理赔资料。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定责定损及理赔服务事项;

  七、交通事故要到哪里进行事故确认和定损?

  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一起驾驶事故车辆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事故确认、责任划分和办理定损手续。

  八、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责任怎么办?

  对于一方存在故意不配合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九、当事一方不是本地保险的车辆,能不能适用快速理赔处理?

  只要当事各方愿意,对事故事实与成因无异议,都适用快速处理机制。

  十、快速处理时要如何防范诚信问题。

  (一)事故发生后应当场认真查看相互证件;

  (二)用照相机或手机对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进行拍照;

  (三)确认各方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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