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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首宗农村集体用地 限商办用途

发布时间:2015-12-25 来源: 观点地产网 787

  12月23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告出让松江区永丰街道新城主城H单元H30-01号地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这也是上海首 次挂牌出让农村集体用地。
  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J201500101,地块名称松江区永丰街道新城主城H单元H30-01号地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至30-02地块,南至花园路,西至三新路,北至化工路,土地用途为商办,出让土地总面积8654.2平方米。根据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2.0,建筑密度不大于50%。
  领取竞买申请表和发放出让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23日起至2016年2月1日,竞买申请时间2016年1月8日起至2016年2月1日,竞买保证金2726万元。
  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3日。按照竞买条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的,联合各方均需符合上述条件,且联合申请各方的投资比例均须大于1%。
  早于本月1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曾发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大兴西红门镇绿隔产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北京首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早在今年2月27日,全国33个拟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出炉。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行政区域只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入市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条件,入市范围限定在存量用地。
  业内分析指,一方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可以更好保障农民利益,降低开发成本。
  另一方面,获取这类型土地的难度比国有土地的“招拍挂”更大,且目前可允许入市的农地只能开发产业地产,不允许建成住宅销售,对承接合作的企业方也有较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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