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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出台新规 工业用地可以先出租后出让

发布时间:2014-06-20 来源: 中工招商网 1923

  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将通过有效手段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明确工业用地可以先出租后出让。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今天透露,《规定》在提出上述要求的同时,明确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

  王守智说,《规定》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明确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用地宗地规模和容积率等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进行测算、设计和施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明确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特殊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外,国家机关办公、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为避免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后圈占囤积和改变用途的问题,在工业用地方面,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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