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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4-06-09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3579
  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传出佳音,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这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是我国第四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09-2011年,国务院先后批复建设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深圳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新阶段的重大探索,是中央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布局,也是地方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副所长武文生表示。
  据了解,国务院批复明确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定位为:充分发挥创新资源集聚和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努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和创新创业生态区。
  国务院批复同意成立由科技部牵头的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支持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广东省政府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在具体政策方面,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参照执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项政策及其配套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试点、股权激励改革试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及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和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三项税收试点、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和建设统一监督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事实上,在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过程中,深圳一直以示范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加快集聚创新资源,不断优化创新生态,大幅增强创新能力。2013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4万亿元,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能源资源消耗持续下降,万元GDP能耗降至0.428吨标准煤,万元GDP水耗降至13.2立方米。
  “深圳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此前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模式的升级版。”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高新区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会武认为,这意味着深圳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这将为深圳的产业结构升级,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的打造注入强大的动力。
  作为一个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主战略的城市,深圳与中关村、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不同,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面积397平方公里,涵盖了深圳市10个行政区和新区的产业用地,相当于近35个深圳高新区,超过了原深圳经济特区面积,可以说是再造了一个“科技特区”。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完全可以在制度创新上探索出与其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不同的发展模式。”武文生认为,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充分借鉴中关村、上海张江和武汉东湖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功发展经验的同时,应积极利用自己的优势,探索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刘会武表示,深圳位于创新氛围和创新文化最为活跃的珠三角地区,交通便利,创新要素集聚没有硬件障碍。从空间布局上,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毗邻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完全可以利用这一区位优势,在深港澳经济科技合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关村、上海张江和武汉东湖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更多是在政策上先行先试,而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更多应在功能上先行先试。”刘会武解释说,所谓功能上先行先试,就是在创新上先行先试,如深圳市可结合自身特点,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建设新型科研机构、深港经济科技合作新机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深圳的创新体系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化发展充分。自主创新的整体氛围在深圳体现得淋漓尽致,因此更适合在功能上先行先试。”武文生表示。
  这也意味着,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不仅是一个地域概念,更是一个创新生态的构建。将产业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结合发展,将是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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