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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探索先行先试光谷样本

发布时间:2015-05-22 来源:三峡日报 1024

  回眸:

 

  特色初显活力迸发成果丰硕

 

  自去年6月以来,东湖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新与开放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大力推进先行先试。

 

  一是光谷特色初步显现。高新区先行先试先期启动了42项工作事项,涵盖了行政审批与服务、科技创新、科技金融、对外开放四大方面12大类,“四大特区”建设取得了新突破。行政服务特区建设方面,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先手棋”,制定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园区服务企业清单、街道服务百姓清单,用刚性制度管权限权,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创新创业特区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创新人才服务机制、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科技金融特区建设方面,加速金融资本集聚,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实行金融有序开放,进一步深化了科技金融融合,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对外开放特区建设方面,拓展贸易服务功能,提升贸易便利水平,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综保区开放型经济核心载体进一步凸显。

 

  二是部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行政审批服务方面,筹备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高新区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精简了40%的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132项,比天津滨海新区少84项。在全国首创将外资批准证书纳入“四证联办”(工商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实现“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章审批”,办结时间比上海减少2个工作日。实施“先照后证”,企业设立前置许可仅保留11项,居全国前列(全省53项,广州市18项)。高新区基本建成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已覆盖95%以上的注册企业(2.6万家),包含工商登记、纳税、司法、人社等信息,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居全国前列。在创新创业方面,实施“青桐计划”,定期举办光谷“青桐汇”,出台光谷“创业十条”,高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呈井喷之势。在其他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试点。华中地区首家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正式营运,让普通市民分享到贸易便利化的果实。

 

  三是市场主体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2014年高新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855户,同比增长62.33%,其中新登记科技型企业4293户,每个工作日新增科技企业数由2012年9家增加至2014年22家。全年新增注册资本金494亿元,同比增长156.17%。对外开放成效显著。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增长21%;外贸出口54亿美元,增长18%,外贸出口占全市40%、全省21%。2014年光谷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额 6.19亿美元,同比增加637%。今年一季度,高新区新增企业同比增长六成,综保区出口逆势上扬,同比增长234.9%。

 

  四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基本要求,在推进先行先试改革事项的同时,加强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2014年先行先试工作已形成4个方面12大类38项制度性成果,高新区初步建立了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五是营造申报自贸区的舆论氛围。高新区相继举办了“四证联办”、“先照后证”、内资准入负面清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光谷“创业十条”、贸易便利化等10场新闻发布会。据统计,中央、省、市20多家新闻媒体刊发相关原创报道178篇,被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等知名网络媒体转载千余次。

 

  未来:

 

  坚持“三个不变”形成光谷样本

 

  2015年是湖北武汉自贸区申报和先行先试的关键之年。在2014年工作基础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将进一步认识、适应新常态,全面深入推进先行先试。

 

  坚持“三个不变”,深入推进先行先试。按照“创新和开放双轮驱动的主题不变,‘四大特区’建设的内容不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果的目标不变”的思路,逐一梳理去年的改革事项,参照上海自贸区和兄弟省市改革经验,结合高新区实际,谋划研究2015年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事项,形成了《2015年东湖高新区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共计66项改革事项。其中,行政审批与服务方面14项,科技创新方面9项,科技金融方面17项,对外开放方面26项。已举行了2015年东湖高新区先行先试工作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目前正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路线图、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学习借鉴,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分类推进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力争提前完成。35项复制推广事项中,去年已完的11项,尚未完成的24项,已全部列入今年的《工作清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的,提前一个月完成,由各省(区、市)负责借鉴推广的,提前一年完成,即今年全部完成,力争复制推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光谷特色,形成先行先试光谷样本。以先行先试为抓手,深化“四个特区”建设。在行政服务特区建设方面,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紧贴企业和市场需求,优化完善“三个清单”,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一颗印章管审批,实施帮办制,杜绝二审批;进一步拓展服务企业、服务百姓事项,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延伸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光谷产业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创新监管模式;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营造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

 

  在创新创业特区建设方面,实行有限合伙制创业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抵扣、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等创新试点政策;实施科技创新劵制度,争取设立光谷知识产权法院,适当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限;以基于互联网的在线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科技金融特区建设方面,建立互保制度和科技担保互助基金,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东湖高新区设立区域性总部,吸引外资设立科技型融资担保公司、成套设备进出口保理公司;支持境内企业在境外进行人民币及外币贷款,推动开展企业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试点;支持网络第三方支付和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支持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业务互联网化,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不断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在对外开放特区建设方面,建立进出口货物预检验及核销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机制,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制度和备案清单制度;创新保税研发模式,对高新区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海关保税监管;争取国家贸易多元化试点政策,争取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进一步拓展东湖综保区功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体系。

 

  通过四大方面的先行先试,实现管理制度创新、科技体制创新、金融服务创新、开放发展创新的多重叠加,同步推进示范区和自贸区建设,形成具有光谷特色的改革和发展模式,打造内陆全面深化改革引领区、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试验区、全球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中心。打造我国内陆改革开放高地,为成功申报中国内陆(湖北武汉)自贸区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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