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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以金融组织机构为依托开展科技金融产业融合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04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3267
  中新网东莞6月4日电(李映民 周霞)《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4日在广东东莞市科技局官网发布。根据《方案》,东莞将以东莞相关金融组织机构为依托,在全市开展“拨投联动、拨贷联动、投补联动、贷贴联动、贷奖联动”等科技金融产业融合试点工作。
  东莞是国家首批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也是全省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东莞市科技局副局长严济荣表示,东莞要实现产业转型,归根结底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靠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但目前,东莞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譬如针对初创型小微科技企业,风投不敢投、银行不敢贷、社会资金不积极,企业很难发展壮大。再譬如科技型企业和科技银行普遍感兴趣的专利质押融资、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等融资产品,囿于成本高、风险大,一直没办法大规模推广。《方案》就是针对现状,政府出面,发挥财政杠杆,适当为企业分担成本、为银行分担风险,以促进双方的融合发展。
  《方案》显示,第一,市财政将设立首期5000万元的“东莞市创新创业种子基金”,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专业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种子基金全部用于并仅限于投资东莞市内注册的种子期、初创期等创业早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项目。
  第二,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资金,在东莞注册并已投资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完成项目投资并发生了亏损的可申请风险补助,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助,补助最高不超50万元,一年内对同一家创业投资机构的资助额最高不超100万元。
  第三,市财政安排2亿元作为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分别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入试点银行专户,用于对经市科技、经信等相关政府部门立项资助或推荐的科技型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贷款、银行自身推出的创新融资产品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合作银行应按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10倍,在自主审贷、自担风险基础上,对经政府部门立项的项目进行放贷,每个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第四,每年由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专门用于对企业从试点银行对上述支持计划中获取的贷款进行贴息资助,贴息资金实行总额控制。
  据悉,该《方案》以2年为限,实施到2015年12月31日止,之后根据试点情况研究推广。《方案》预期到2015年末,累计撬动金融机构和试点银行为全市创新型科技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提供不少于20亿元的融资支持;到2015年末,实现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0家、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6%、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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