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 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切实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土地供给潜力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在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指导,科学合理地配置各类建设用地,努力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以需求指导供应,以供应引导需求,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拟控制在1577.936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3.196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50公顷,住宅用地108.7191公顷(其中: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用地8.1406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71.4112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0.60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9.92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70.62公顷,特殊用地5.4786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着不断优化县城城区功能,拓展县城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对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张北县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
(三)优先确保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四)优先安排工业用地,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
(五)严格土地供应方式,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确定的范围,严格审查划拨用地项目。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及工业用地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县国土资源局将具体负责全县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工作,主动加强与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