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于近期供应以下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地块概况:
二、公布时间:2011年3月24日至4月24日。
有意用地者请与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咨询地址:新平县桂山镇锦秀路3号
咨询电话:(0877)7011400 7011165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于近期供应以下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地块概况:
二、公布时间:2011年3月24日至4月24日。
有意用地者请与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咨询地址:新平县桂山镇锦秀路3号
咨询电话:(0877)7011400 7011165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