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合理把握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确保盖州市土地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土地管理年度工作要求,制定盖州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计划管理,全力保障盖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抓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2年度盖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67.851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2年度盖州市土地供应总量中,工业仓储用地140.9936公顷、商品住房用地90.9773公顷、商服用地35.881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严格土地供应方式。坚持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和划拨供地的范围,凡是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和政府主导的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一级市场土地,均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及其增补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及其增补本),优先保证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用地供应。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功能。优先盘活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开展废弃盐田及填海造陆等土地整理工作,拓展用地空间。在供地环节,严格执行现有的各类用地标准,对不符合用地标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或不予供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盖州市国土资源局及市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服务,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市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积极完成供地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计划的实施。
(二)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对具体地块位置、面积、供地时序及供地方式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及相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的通报。市国土资源局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
盖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