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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中工招商网 2012-08-21 来源: 作者:未知  浏览:

                                                  内江市(本级)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内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2012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以供应引导需求,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为把内江打造为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提供用地保障。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2年市本级计划供地土地46宗(未统计预留的公共管理与服务和交通运输用地宗数),面积7881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其中,经营性用地31宗,面积2376亩,约占总规模的31%;保障性住房用地6宗,面积390亩,约占总规模的5%;工业用地9宗,面积2228亩,约占总规模的28%;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含安置还房)预留面积500亩,约占总规模的6%;交通运输用地预留面积2387.55亩,约占总规模的30%。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情况。按规划要求,30亩以上的经营性用地需按不低于住房面积3%的比例配建公租房,且中小套型住房比例需大于70%。经计算,我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应总量,符合国家不低于70%的要求。
       四、政策导向
       (一)着眼全局,计划管理。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内江市(本级)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尤其是经营性用地在时间安排上要均衡出让。
       (二)民生优先,应保尽保。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及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四)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开发小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内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本计划的编制范围为已征地。实施过程中,将依据土地报批、项目情况等,通过调整、补充计划,及时安排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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