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国土资发[2007]78号、兵团国土资源局、兵团监察局兵国土资发[2007]110号及兵国土资传[2007]34号文件要求,我师认真贯彻中央经委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师范围内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规范土地出让,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严防“零地价”供地,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的行为,为了正确掌握我师的工业用地情况,联合师监察局对我师各团场工业用地招拍挂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